兴邦体检代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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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健康检查注意事项: 兴邦体检QQ/微信:2892--8449 专业解决安徽事业单位编制体检不合格问题
1.考生健康检查前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统一交工作人员看管,健康检查前夕严禁存有和采用任何人通讯工具。不然,中止雇用资格。
2.出席健康检查考生,健康检查前一天晚上20:00后严禁排便,维持空腹出席健康检查(医院准备工作的小食,应在抽完血、略过B超后,方可食用),建议考生不穿著连衣裙、连体裤等不方便健康检查的服装。
3.考生需随身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Chinian笔试通知书和水笔一队。考生持身份证到健康检查前台偷拍申领《健康检查表》,拿到《健康检查表》后,要认真写作《健康检查表》上的《注意事项》,并据实核对健康检查表有关内容,严禁谎报有关信息。考生在证实所有项目均健康检查完后,应将《健康检查表》交健康检查中心工作人员环评,经带队人员一致同意,方可返回医院。
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